中潤知多點

一個負債累累的人 必中的特徵

許多人以為財務公司就等於不合法,但基於成本考慮,現在幾乎沒人會用擾民手段去收數,一來成本高昂,二來有機會承擔刑事風險,正常人都不會這樣做。事實上假設有人欠債,債權人大可以通過法律途徑,入稟法院要求債仔還債。

曾經有客人因為周轉不靈,拖欠銀行供樓款項,以為不會有甚麼大問題,打算一直拖延下去,等有錢才來處理。結果收到銀行的信件,如果再拖欠供款就會被收樓,他的單位差點淪為銀主盤,被銀行拍賣出去。許多債仔的財務意識相當薄弱,甚至不清楚自己總共欠下多少債務、欠下誰的錢,更別提每個月能夠準時還錢,無了期拖延下去。

結果債權人忍不住採取法律手段,入稟法院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,法院有可能判令要求債務人放售手中物業來抵債,甚至會以低於市價被賤賣出去,難道到這一步才後悔沒有及早處理?若你欠下的是信用卡債,更無法想像到債務會滾到多大,假設你當初欠下100,000元卡債,每月只還最低還款額,最後債務總共會累積至接近400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