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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母欠債20萬 母親有物業卻見死不救

無論是市道不好,還是一般時期,不幸被解僱都是難以避免,亦無法預計的。再加上這時家人有困難,急需資金時,你會伸出援手,還是冷眼旁觀?

一名港男在討論區發文,指5年前被裁員失業之際,當時母親被發現肝臟有多個腫瘤,他為了醫治母親的病,以及支付住院費和每月1萬元的家用,先後向銀行和財務公司借錢共20萬元,每個月的還款期令事主壓力甚大,各種開支讓他感到非常困擾。

事主又指母親手持2層物業,其一位於內地,現有外婆和舅父居住;另一處則是香港公屋,經「租者置其屋計劃」置業,母親與事主妹妹同住。事主已搬出租屋自住,每月需繳交5,000元租金,令生活捉襟見肘。事主表示母親雖然手持2層物業,也不願伸出援手,幫手還債,令事主不禁慨嘆感到心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