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屋業主在沒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下擅自將調換浴室及廚房位置。導致買家未能做到按揭,影響甚大。
最近就有買家買入一個620萬的二手居屋單位,代理向其買家表示「該單位本身豪裝,計及裝修費價錢已經不算貴,依家搵到咁靚咁啱心水,好難再搵第二間。而且已經幫你查冊,即使銀行估價不足,仍可只需比少少首期就一定上到車。」於是買家就被代理說服了,決定買入該單位。
其後,買家到銀行申請按揭。由於單位估價不足,成交價高估價約1成,於是銀行職員安排了估價師估價。估價師發現單位實況與圖則不相乎,廚房與浴室位置調轉了,喉管亦重新鋪設,而且改造更沒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。銀行表示,假設改造觸犯法例,即是有法庭令,銀行亦不能以銀主盤的形式賣樓,故此未能批出按揭。
之後買家向業主追究並要求退訂,業主稱是買家自己未能承造按揭,與他人無關,因此拒絕退訂。事後買家向律師求助,但其律師表示,買家曾上門睇樓,理應知道單位曾改則,難以證明業主及代理有意隱瞞,最終交易被迫撻訂,連同代理佣金買家損失逾70萬元。